警示语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剂 型 :
片剂
品 名 :
巴米尔 阿司匹林泡腾片
通 用 名 :
阿司匹林泡腾片
作用类别 :
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规 格 :
0.5g*10片
单 位 :
盒
生产产商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201
品牌名称 :
阿斯利康
产 地 :
指导零售价 :
元
- ★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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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为白色片
- ★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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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阿司匹林0.5克。辅料有玉米淀粉、碳酸钙(低铁)、无水枸橼酸、胶体二氧化硅、糖精钠、聚维酮、桔子香精。
- ★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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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药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可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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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 ★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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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开水溶解后口服。16岁以上(含16岁)青年少年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片。
- 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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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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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 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
(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
(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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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个月
-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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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 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 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4. 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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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年老体弱或体温在40℃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等患者,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6. 儿童服用本品时可能会发生阿司匹林相关的瑞氏综合症(Reye's syndrome),瑞氏综合症是一种十分罕见的疾病,可累及肝、脑,并且可能致命,因此,16岁以下的儿童和青少年不宜服用本品,除非有明确的适应症,如川崎氏病(Kawasaki's disease).
7.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8. 如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者请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禁用。
10.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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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品不宜与抗凝血药(如双香豆素、肝素)及溶栓药(链激酶)合用。
2. 抗酸药如碳酸氢钠等可增加本品自尿中的排泄,使血药浓度下降,不宜合用。
3. 本品与糖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等)合用,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
4. 本品可加强口服降糖药及甲氨蝶呤的作用,不应合用。
5.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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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量或中毒表现: 1.轻度,即水杨酸反应(salicylism),多见于风湿病用本品治疗者,表现为头痛、头晕、耳鸣、耳聋、恶心、呕吐、腹泻、嗜睡、精神紊乱、多汗、呼吸深快、烦渴、手足不自主运动(多见于老年人)及视力障碍等; 2.重度,可出现血尿、抽搐、幻觉、重症精神紊乱、呼吸困难及无名热等;儿童患者精神及呼吸障碍更明显;过量时实验室检查可有脑电图异常、酸碱平衡改变(呼吸性碱中毒及代谢性酸中毒)、低血糖或高血糖、酮尿、低钠血症、低钾血症及蛋自尿。处理:按常规方法解救。
- 药理毒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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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药代动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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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后吸收迅速、完全,在胃内已开始吸收,在小肠上部可吸收大部分。吸收后,大部分在肝内水解为水杨酸,其血药峰溶度出现在口服后1~2小时,约为25~50g/ml。水杨酸的血浆蛋白结合率为65%~90%。水杨酸盐结合率为65%~90%。可分布于全身各组织,也能渗入关节腔和脑脊液。水杨酸代谢成水杨尿酸及葡糖醛酸结合物,小部分氧化为龙胆酸。游离水杨酸及结合的代谢物从肾脏排泄。在碱性尿中排泄速度加快;本品可通过乳汁排泄。服用小剂量时,原形药的血浆半衰期15~20分钟,水杨酸血浆半衰期2~3小时。
- 儿童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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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患者,尤其有发热及脱水者,易出现毒性反应。急性发热性疾病,尤其是流感及水痘患儿应用本品可能发生瑞氏综合征(Reye`sSyndrome)有关,严重者可致死,中国尚不多见。
- 老人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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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患者由于肾功能下降服用本品易出现毒性反应,故应减少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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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易于通过胎盘。动物试验在妊娠头3个月应用本品可致畸胎,如脊椎裂、头颅裂、面部裂、腿部畸形,以及中枢神经系统、内脏和骨骼的发育不全。也有报道在人类应用本品后发生胎儿缺陷者。此外,在妊娠后3个月长期大量应用本品可使妊娠期延长,也有增加过期产综合征及产前出血的危险。在妊娠的最后2周应用,可增加胎儿出血或新生儿出血的危险。在妊娠晚期长期用药也有可能使胎儿动脉导管收缩或早期闭锁,导致新生儿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及心力衰竭。曾有报道,在妊娠晚期因过量应用或滥用本品而增加了死胎或新生儿死亡的发生率(可能由于动脉导管闭锁、产前出血或体重过低)。但是应用一般治疗剂量尚未发现上述不良反应。 2.本品可在乳汁中排泄,哺乳期妇女口服650mg,5~8小时后乳汁中药物浓度可达173~483g/ml,故长期大剂量用药时婴儿有可能产生不良反应。